关于兰文化的传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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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22: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兰文化的发展、传播到今天,已远远不是只注重其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的问题,而是应该针对现今社会、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开拓新的涵义。因为兰花,在没有赋予她的文化意义之前,毕竟是一种草,一旦揭示了她对社会文化生活、文学艺术所产生巨大影响的内涵,她则成为一种“禀天地之灵气,抱青紫之奇色”的艺术品;一种表现民族优良品德、形式和美好事物的象征。而如一旦忽视乃至抽掉这一点,甚至只把她当成一种“发财致富” 的筹码,人为地炒作她的价值,今天你哄,明天我抬,抬到一定高度,当另一种新生品面世之时,她不仅会大掉其身价,而且会失去她生存于世的灵魂。果如此,先辈们为我们留下这宝贵的遗产不仅不能向更深、更新的高度发展,而且可能会走到两个极端:要么原地踏步,逐步淡化这笔文化遗产的含义;要么什么价值都会失去,仍然回到大自然去与杂草为伍。我想这是每个爱兰、养兰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我们面对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兰花的育苗栽培、品种杂交、组织培养、调温调湿、花期控制方面已经进入系列化、标准化、工厂化生产,形成一个产业的成功经验,再回头分析一下我们国内当前这种爱兰、养兰、售兰现象,就不难看出:这是一种靠经济利益在驱动,靠独家垄断在炒作的的动作形式。而这种有碍生产力发展和兰文化发展的形式必须打破,必须改革!为此,我们这些民间兰协组织,应紧密配合野生植物保护、环境生态管理、思想文化教育部门在传播、扩展兰文化内涵方面办几件实事: 第一,请求我们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在一些诸如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经济信息、科技推广等栏月内给兰文化以“一席之地”,启发人们认识兰文化在历史文化发展中的贡献对现实社会文化、生活产生的巨大影响。引导人们从狭隘的、封闭的意识中走出来,使兰文化有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一种与现代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积极因素,并形成新型“兰文化” 的先决条件。  第二,利用兰花评展、知识讲座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兰文化.的历史渊源,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提高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启迪人们爱兰崇兰不仅仅是为赚钱,而是要通过潜移默化作用,陶冶自己的情操,提高自身传统文化、道德文化、知识文化的修养,进而使兰文化造福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第三,推进养兰事业的发展。要打破现有孤、绝、新、奇品种的人为封锁。一方面组织大规模的栽兰,从中不断发掘精品,另一方面加大科研力度,创立各类形式的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启动科研项目,使兰花逐步向产业化的方向推进。再者要想方设法在国家下达的植树造林,植被改造、水土保持、旅游产业、森林公园等建设项目中,“挤一块小地盘”,将兰花纳入这些项目之中一并投资,一并建设。不但要使兰花在国内一些庄重场合登上“大雅之堂”,而且要在国际交往中使其成为文化的音符、文明的象征,友谊的使者、礼仪的纽带。果如此,兰文倾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传统文化遗产,而是一种有益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的精神、文化财富。  第四,建立有组织、有规律、有规范的兰花交流市场,是实现兰花经济价值和扩大文化交流的手段之一。本来,在川内大部分产兰县、市都有兰花市场,但除成都“青石桥”有一专业兰花市场外,大多数产兰区仅在蔬菜、瓜果市场的某一角才能看到兰花的身影,而且这里出售、交流的大都是一二元一亩的普草。好一点的,有欣赏、收藏、发展价值的兰苗到哪里去了?大都在市场的某一角落,某一馆舍里。由一些“游击队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进行秘密交易。这种密而不宣的交易,实际是已在兰花交易环节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君不见这些“散兵游界”当中,只认价格不认价值者有之;囤积垄断、哄价套购者有之;尔虞我诈,坑蒙拐骗者更有之。不但造成了兰花价格失控,国内孤绝品相继丢失,而且使应以交流为主的运作方式误入了歧途。由此,笔者设想,我们可否做好几件事,扩大兰花交流范畴: 首先建议改变“兰博会”的办会方式。“兰博会”不但要向外交流或现场拍卖,以商业手段扩大品种的地域占有量,使孤种不孤,绝品不绝。以此来平抑兰花市场价格,避免兰价的大起大落,同时要组织不同内容的学术研讨,增加兰文化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科研人员的作用,有计划地启动遗传学、细胞学对兰花新奇品种的培育、鉴定。对发扬光大古兰文化和丰富挖掘新兰文化领域用“两条腿走路” 方式进行尝试和探索。 其次是在各兰花原生地建立不同品种、不同规模栽培基地。以基地为依托,有计划地建立兰花收、养、栽、售“一条龙” 的经济实体,以保护资源、收藏品种为主旨,逐步向销售盆花、切花过渡,进而打破保守观念,让兰花理直气壮地走向国内外大市场,以应有的经济价值扩大国兰的知名度。丰富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最终实现兰文化的价值。 再次是以“旅游搭台,兰花唱戏” 的方式,广泛开展旅游项目。我国黄河中下游和长江流域各省市,基本都产兰花,而且这些地方的人文景观、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相当丰富,我们设想可否让兰花也在这些地方“搭一班车”,在各景点建立以观赏、交流、营销为主体的兰园或展区;建立以宣传兰文化为主的场所,既可丰富旅游资源,也可为兰文化的外延提供一个实实在在的契机。 其四是建议由全国兰协牵头,有步骤、有条件地在一些兰花品种相对集中的地区,开辟以交流、营销为主,以展售奇石、根雕、字画、兰具、工艺品为辅的“跳蚤市场”,逐步形成以一些品种为“龙头” 的商品集散地,以此带动相关的产业和行业,扩大人们的视野,加深对兰文化的认识。不但可以在发展地方经济中助“一臂之力”,而且最终会使兰花走出“有钱人封闭养,缺钱人不敢养” 的小圈子,使幽深的兰文化迅速进入大众化。商业化的良性轨道。 其五是开辟兰花在医药、食品、饮料、制茶、化妆品行业的使用价值,让“国色天香”直接为这些产品当“配角”,进入千家万户,在美化人民生活,提高商品档次方面充分发挥其潜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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