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价值 白文和白族传统文化结合紧密,是白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白族的民间文学、宗教、伦理道德等都与白文有着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密切关系。对白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和研究,白文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同时,白文历史上没有经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规范和统一,完全在民间流传和使用,其形成和发展集中体现了白族群众的文化创造能力。白文本身是汉、白文化密切交流的成果,是民族文化交流的具体体现。5 K' K) ^) N* P%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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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使用方面,白文和汉文长期以来共存共用,汉文作为官方文字,应用于行政事务、学校教育、民族交流等方面,而白文作为一种民间文字,只应用于白语民间文学创作和宗教活动领域。这种独特的双文字、双文化现象也是值得研究的。8 ^+ L$ ^# v1 _ [7 r6 G6 A( ], O" a) {
7 J& C1 s6 F4 |' M; v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创制的白族文字一般称为新白文或拼音白文,是一种以拉丁字母为符号基础的拼音文字。1958年设计的“白族文字方案”(草案),采用拉丁字母,字母次序、名称、书写方法、读音都和汉语拼音方案大致相同。受特定历史条件的影响,该方案制订以后,并没有得到试验和惟行。1982年,又在1958年方案的基本框架内进行修订,制订了“白族文字方案”(草案),以中部方言 (剑川)为标准音。这个方案在剑川县受到普遍欢迎,但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其他方言的特点,该方案在其他白族地区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1993年,又制订了试行的“白文方案”(修订稿)。该方案确立了两个基础方言并存的认识,形成了两种文字变体并用的新的文字方案。该文字方案制订以后进行了试验和推广,在剑川、大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 U& W% p7 o; [9 k7 x, D(责任编辑:赵树兴 杨海青)5 Q/ U8 ^) v.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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