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国内旅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变化及上半年旅游投诉分析,昨日(17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作以下旅游消费提示:<P> 1.选择合法的旅行社。<P> 2.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理性地选择旅游产品。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能简单地以价格作为依据。低价的旅游产品往往接
近或低于成本,本身就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游客享受的很可能只是低价的服务、多次的购物、强迫消费等。游客只有将旅游产品的价格与旅游产品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才是理性的选择。<P> 为此,提醒游客切莫轻信天花乱坠或闪烁其词的广告宣传,莫要轻信不明身份人员的利诱,比如鼓吹有“打折票”、“优惠票”,或是可以以低于旅行社的报价带领游客参加“大连一日游”等。经常有游客轻信这些人夸下的海口,结果上当受骗。<P> 3.认真签订合同,明确相关事宜,索取发票。旅游合同应详细规定各个服务内容,包括注明是散客拼团还是旅行社自己组团、购物店的数量等细节。旅游行程表作为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旅游产品内容的约定,游客除了认真阅读之外,还应详细询问旅游线路的具体情况。<P> 4.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为自己上一份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P> 5.注重安全,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一般来说,已经开放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比如漂流、蹦极、攀岩等,都是经过安全部门严格检查的。但是,在旅游旺季,游客特别多的时候,游客在选择这类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海边活动要在限定的区域内,不私自下水,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此外,夏季旅游要特别注意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特别提醒到海边旅游的游客,要注意海鲜类食品的卫生安全,尽量不食用生冷海鲜类食品。<P> 6.记住旅行社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及旅游部门的电话。在发现问题后,游客要积极与旅行社协商解决,相互谅解,也可向旅游部门寻求帮助,将问题化解在发生地,不扩大矛盾,否则因此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在旅行社已经努力且当地仍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回到大连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责任编辑 余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