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杉矶到上海,要飞12个小时。对于一个有晕机臭毛病和轻微飞行恐惧症的人而言,我所踏上的这趟旅程,简直是人生的重大考验——尤其是,中间还经历过雷暴区的颠簸之后。去时在飞机上睡足12个钟头,所以安然无恙;但回来却被倒了时差,无论如何都睡不了,精神异常的清醒,仿似老天爷要我谨记这趟旅程。
于是,折磨来了。
半夜两点在太平洋的上空,我脸色煞白地坐在位置上,肠胃犹如翻江倒海般动荡折腾。经济舱的位置特别窄,我怎么坐都不舒服,想着难熬的日子才过去一半不到,于是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我跟做贼一样轻轻地解开安全带起身,伸了个懒腰。这时,前面的灯亮了,站起来一位姑娘。她转过身,我发现,是丽馨。
丽馨是我高中时代的同学。我跟着父母的工作调动,高二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时候,把我放在第二排。丽馨坐在我身后,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公元1874:请告知我,如何看破生死
那时候我其实并不擅长聊天,跟丽馨很少说话,甚至连她的“馨”是哪个字,都过了一个学期才知道。跟所有校园恋爱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抄作业,传试卷,打扫卫生,在众多可以和她进行接触的日子里,我逐渐的喜欢上了她。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把头发轻轻别在耳后,然后低头写字的样子。也许记忆里美化了这个场面,但却真的很动人。
喜欢丽馨的人着实不少,隔壁班有个男孩子也追她,没事儿就来班上瞎转悠。我实在不是那种可以和人竞争追女仔的性格,又自觉丽馨不会喜欢我,所以这门子暗恋的心思,就彻底强压在心中。
做不成恋人,做朋友总是可以的。我成了她的“朋友”,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交过什么心,甚至都没有一起出去玩过。我心怀鬼胎,自然不敢约她,而她的周末也少不了各种节目。这朋友的名义,实在有点担当不起。
那时候我爱玩篮球。天知道不擅运动的我,怎么会突然痴迷篮球大半年,大约,是受《灌篮高手》的影响吧。在学校小操场上跟死党3对3的时候,偶尔她会经过,对我一笑,我也会努力投个3分给她看。
那时候我很喜欢喝健怡可乐,而且,一定要那种被冻得差不多结冰了的。但这饮料在我所在的小城市里并不常见,学校附近只有两条街外的一家便利店有,结冰的版本就很少了。我也记不清究竟哪次课间闲聊告诉过她我喜欢喝健怡,于是我玩篮球的时候,她总是会给我捎带一瓶,放在篮球架子下。甚至,她还记得我喜欢喝结冰的,拿来的健怡,总是带着冰块。
有一次打完球,我坐在操场,看着落日,和朋友聊着天,慢慢地等着结冰的健怡融化掉。那时候我看着手里的可乐,心想,喝完这瓶,我就去找她。
可是最终我还是怂了,我怕讲出口,连喝这带冰健怡的机会,都没有了。
后来,她谈了恋爱;再后来,我们也毕业了。毕业的时候说要一直保持联系,很快我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大学,她去了江西,接着出国,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虽然后来QQ关联了微信和微博,我在社交软件上加上了她,但我们除了寒暄几句,聊聊当年的同学如今都在干嘛了,说一堆没意义的废话,也没有了别的什么。甚至于我去洛杉矶出差,想了想,也没有告诉她。
但终究是被老天爷玩弄了,我们竟然会搭同一班机回国。她没怎么变,还是一样的长头发,我很容易就能认出她。倒是她,想了一会儿,才知道我是何言。
我对丽馨说,你是我在飞机上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对我说,你也是我半夜两点,所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很轻松地问我,最近干嘛呢。我说,自己已经全职写字了。她好奇地问,写书挣钱吗?我说,像我这样没什么名气的作家,一本书能赚两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她说,至少你不用朝九晚五去上班,也算是自己买了自己的时间,挺划算的。
我不置可否。她又问,你还玩篮球吗?我说,大概已经有十年没碰了吧。其实我想告诉她,自从毕业和她没再见面,我就再也没玩过篮球。可是这话,总显得太矫情,话到嘴边,又放下了。
没打算问她结婚与否,但我偷眼一看,无名指上没戒指。我发现,再重遇她,我还是有些紧张,甚至连头晕都被吓跑了。
其实有些话挺想和丽馨说,但这显然不是一个适合掏心窝的场合。我想起很多往事,最终到嘴边的,也只剩下对于高中同学们近况的探讨。某某结婚了,某某离婚了,某某出国了,某某发达了,某某破产了。那些原本和我就没多大关系的路人同学甲乙丙丁的命运,如今成为了我和她维系这细细情感的唯一纽带,想来,也真是讽刺。我想我的人生,也会在某时刻成为他们的谈资吧。
空姐这时候走了过来,丽馨说,正好我有点渴。她对空姐说,麻烦给我一杯柠檬水。然后她又问我,你呢,还喝健怡吗?
啊,你还记得。
当然了,那饮料当时很难找啊。可惜飞机上没有变冰渣的了。
那杯相隔了十年的健怡被我捧在手里。
其实我想告诉丽馨,我早就不喝健怡,甚至连一切碳酸饮料都戒掉了。
可是,我想告诉她的事情实在太多,这件小事,排不上队。
如果一个人在你人生里消失了十年,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记住,我想,这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了。而我,如今只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这荣誉,别让它也消失了。
和她聊了很多过去的往事,偷翻墙去网吧,躲在厕所抽烟,她帮我抄作业……说到一些事,她还是会笑起来,不过那笑,却是优雅而有距离的。她成熟很多,至少,比我成熟。
她问我,我们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我说……不太记得了。应该是毕业那天吧。
她说,恩。
其实我记得。
那是我去上学的时候。我比她先去学校报道,她去车站送我,临行前,她在月台上,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也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拥抱,唯一的一次身体接触,所以我当然记得。
距离那个拥抱已经好多年了,如今就这样,好像也挺好的。虽然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但还是可以陪着她如当初般微笑,也可以知足了。
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和她今生也不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种关系。可回不去的,又何止是我和她呢?
凌晨1点半写下这段无疾而终的往事,耳机里传来的歌曲,是关楚耀的《空气公园》。
“十年再见,对你知得更少,只可以苦笑。怎么开口,跟你谈及际遇?都知道今天的你有你的难处……”
时代就此将你我的旧时,做笑话书。(文/公元1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