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常染色体遗传的育龄妇女是否能再次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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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23: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染色体遗传病又分显性遗传病和隐性遗传病,对已生育过这类患儿的育龄妇女是否能再次生育的原则如下: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1)患儿如有患病的亲代,即患者父母之一是患者,那么,再生育时每胎都有1/2机会发病,再发风险太高,这种情况不可生育第2胎。
  (2)患儿无患病的亲代,即父母正常,经过家系调查又无遗传病发生史。这种情况下,患儿的出现多是突变产生的,一般突变率较低,可以生育第2胎。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1)患儿父母外表正常,但都是致病基因携带者,因而再生育时每胎有似机会
  发病,再发风险高,不允许生第2胎。
  (2)对新生儿期可以防治的病种,如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生第2胎(必须在第1胎已造成了不可逆的智力低下等病理损害时),但出生后必须做实验室检查,如是患儿,则及时治疗,终身用药或控制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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