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祥云全力推进“救急难”改革试点
今年5月1日,大理州祥云县云南驿镇大海村和康仓村先后发生民房失火,大海村烧毁民房3户16间,康仓村烧毁民房1户4间,损失共计40多万元。灾情发生后,祥云县迅速启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5月4日,县红十字会前往受灾户家中查看灾情,共发放救助金5500元,并对受灾户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受灾户树立信心,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共度难关。这是祥云县“救急难”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2015年先后被列为全省、全国“救急难”试点县以来,祥云县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紧紧围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采取部门联合宣传、标语宣传、深入基层宣传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
健全机制,工作规范有序。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城管、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部门在急难对象发现、及时救助等方面的优势,及时、主动救助遭受困难的群众。依托乡镇、村(社区)组干部,及时了解、发现、核实辖区居民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使急难对象救助帮扶实现由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建立“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及10个乡镇开通12条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情况渠道。县、乡(镇)、村各级救助工作人员在接线后第一时间解答疑难、提供帮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点),设立统一救助受理申请窗口,负责对本辖区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建立“首问负责制”和“分办、专办”工作制,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2016年,全县采用先救助后审批的方式,救助87户次,支出急难救助金26.3万元。
创新救助方式,完善托底保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祥云县从2014年开始,对全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和丧失脱贫基础的“三丧失”特困户,在享受低保等救助政策的同时,由县财政按照“200元/月·户+100元/月·人”的标准加大救助力度,不断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救助“三丧失”特困户1200户2026人,支出救助资金1029万元。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困难的群众,主要通过民政部门、县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捐物进行爱心救助。对家境贫寒的困难学生,由县企业家协会牵头建立爱心助学基金,每年筹资200万元,对当年新入学的600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有效解决部分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以结对帮扶的方式,动员企业同“救急难”特困对象家庭结对子进行救助。目前,全县共有8家企业同236户510名“救急难”特困对象结穷亲,由民政部门代发救助资金115.5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来源:大理日报 通讯员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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