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祥云被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大理祥云被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祥云县于日前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示范县,标志着当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将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祥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精神,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县在“三资”机构队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基础扎实、档案管理规范、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到位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同时,进一步盘活了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
(大理日报 陈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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