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改工作
摘要祥云县立行立改,连夜及时安排部署,立即按照煤矿关闭“六条标准”,于2016年12月14日凌晨5时前,彻底关闭朝元煤矿。http://tpic.home.news.cn/xhCloudNewsPic/xhpic1501/M01/33/03/wKhTlFhTY7WELcVmAAAAACfhFZ0527.JPG
被拆除的厂房和生活区。
2016年12月13日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大理分局暗访组根据对祥云县万高煤矿暗访发现的存在问题,召集祥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现场交办了整改要求。
祥云县立行立改,连夜及时安排部署,立即按照煤矿关闭“六条标准”,于2016年12月14日凌晨5时前,彻底关闭朝元煤矿(该煤矿于2014年11月被万高煤矿整合),停止了电力供应,拆除了供电系统、地面机电设备和房屋设施,对主井及回风井进行了填埋,设立了永久性关闭标志,遣散了相关人员,并将整治情况附带影像资料报检查组,检查组到现场予以认可。同日,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别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国土、安监、公安、煤炭、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产煤乡镇为成员,对全县所有煤矿(含2014年至今关闭的27个煤矿)进行逐一排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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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闭的朝元煤矿回风井。
2016年12月15日,祥云县又召开县安委会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细化任务、定责到人、层层传导,严格查处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关闭煤矿死灰复燃行为。在煤矿关闭“六条标准”基础上,更加严格标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整合关闭矿井进行井筒深度填埋、拆除供电设施及地面建筑;对停产整顿煤矿,采取强硬措施,强化副科级以上领导盯守责任制度,杜绝责任人脱节、盯守人脱岗等状况,确保盯守到位;对在建矿井,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严把复工关口;对已关闭矿井,加强动态随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强化工作落实,对全县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组织生产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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