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笃明 发表于 2016-7-28 23:34:45

宾川县检察院开通律师电子卷宗阅卷 “直通车”

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今年以来,宾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电子卷宗制作和应用工作,率先在全州检察机关中为律师提供无偿电子卷宗阅卷服务,为律师阅卷开了“直通车”。截至目前,宾川县检察院共接待申请电子卷宗阅卷的律师26人次,为律师刻录电子卷宗光盘34盘,收到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宾川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电子卷宗制作和应用工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是强化专业学习培训。为提升电子卷宗应用工作质效,宾川县检察院积极组织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和技术科的业务骨干到大理州检察院学习培训电子卷宗制作和应用的业务知识。业务骨干学成归来后再全面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各业务人员能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的制作和应用操作知识。
三是强化程序规范操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宾川县检察院对于前来申请阅卷的律师,本着文明接待,依法依规、高效方便的原则开展工作。一方面,对阅卷律师的身份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另一方面,对每一位律师接待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了完整的律师阅卷接待档案记录。此外,该院还制定了《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电子卷宗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电子卷宗的制作和应用工作。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应用。宾川县检察院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积极推广电子卷宗阅卷服务工作,并通过检察工作开放日、“两微一端”、法制宣传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各界介绍和推广电子卷宗阅卷工作。同时,对外公布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和负责律师接待的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方便律师适时进行电话咨询与预约。
大理日报(通讯员 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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