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
2月4日,永平县人民政府召开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新闻发布会,成为全州首家率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县级政府。据了解,早在2014年永平县人民政府就全面公布了权力清单,梳理出全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1283项。2015年,永平县要求将各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经审核后,已于当年12月30日前上传到发布平台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统计,永平县县乡两级有权责事项的部门共39个,涉及行政职权11类6450项,其中行政许可238项、行政处罚4885项、行政强制251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给付23项、行政检查214项、行政确认85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裁决15项、其他行政职权608项、政府内部审批7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51363项,追责情形共47767项。
大理日报(记者 罗帮义 实习生 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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