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严肃查处鹤庆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原出纳段丽坤挪用社保资金案
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记者昨日从州纪委了解到,州纪委、监察局,鹤庆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鹤庆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原出纳段丽坤挪用社保资金案,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段丽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社会保险局原局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原主任段文彦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原会计寸平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财政局原局长段金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李怀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委常委、副县长杨桥枢,副县长杨礼红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大理州社保局局长孙玉明等其他18名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大理日报(记者 赵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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