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实行专柜销售
今年以来,南涧县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县共取消82户经营面积小于10平方米、户与户间隔不足50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100米、零售点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商经营许可,并向171户零售商配备了173个长1.8米、高2米、宽0.5米的专柜,实现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专柜销售。
据悉,该县原有烟花爆竹零售户253户,分布在8个乡镇街及部分村级经销户,一直以来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杂乱摆放在一起,极易引起火灾爆炸。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理日报(通讯员 康亚娟 杨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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