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旅游业蒸蒸日上
辛 政新疆“山山有宝、盆盆有油、河河有鱼”,由此也形成了无数反差强烈的绿洲风景区和荒漠风景区,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
《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将旅游资源分为地文景观、水体景观等6大类,新疆就集6大类资源于一身。在中国的68种资源类型中,新疆占56种,居全国之首。目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初步查明文物点达4000余处,全区共收藏文物11万余件,其中一级品706件。著名的楼兰古城、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古城等,均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敦煌、云岗、龙门并称我国四大石窟的克孜尔千佛洞和库木吐拉千佛洞,对研究龟兹佛教艺术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丰富的文化遗产成为我国重要的人文景观资源。全疆共有旅游景区(点)468处,其中,国家A级景区27处,包括4A级景区3个,3A级景区5个。形成了以“丝绸之路”为主线,以喀纳斯湖生态旅游区,天池、赛里木湖和博斯腾湖风景旅游区,吐鲁番、库车的古文化遗址旅游区,喀什的民俗风情旅游区,伊犁的塞外江南风光旅游区为重点的“五区三线”发展格局。已开发了包括天池、喀纳斯、葡萄沟、南山、金沙滩等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拳头旅游产品。
新疆旅游经济发展迅速。1978年,全区接待海外旅游者88人次,创汇4.6万美元。1988年接待海外旅游者20.66万人次,创汇8245.95万美元。1978年~1998年,20年累计接待海外旅游者191.96万人次。国际旅游迅速增长,成为自治区非贸易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旅游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0.1%上升到1998年的5.6%。旅游业已经成为新疆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2004年,新疆共接待入境游客27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9100万美元,接待国内游客1243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09亿元。旅游业投资逐年增长,2000年国债资金投入达5400万元,2001年达9300万元,2002年1亿元,2003年投入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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