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网络 发表于 2013-6-9 17:26:43

大型调水项目工程保险投保与索赔流程

大型调水工程因施工期较长,露天作业情况多,受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影响大,工程环境较为复杂,属较高风险工程类别。通常从工程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通常把危害小、易控制、成本小和收益大的风险留给自己,作为建设施工合同中的一部分内容,而把危害大、管理难、成本高和收益较小的风险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工程保险合同转移给保险公司,以确保项目承发包方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及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因此,对于大型调水工程而言,做好工程保险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
何谓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合同是以在建工程(包括安装工程)作为承保对象,以建筑和安装工程相关的经济利益作为主要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是商业保险中,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为实现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有关利益及第三者责任进行经济保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与其他工程合同一样,工程保险合同也要经历从前期合同签订到后期合同履行两个主要阶段。前期合同签订主要包括保险项目立项、招投标和合同签约三个阶段,通过分析保险项目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制定分标方案,开展招标活动,拟定合同条款,通过合同谈判与中标的保险公司或共保体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工作。后期合同履行主要包括保险合同履约管理、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三个方面,发包人或承包人一旦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后,就需要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做好工程保险合同的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项目法人统一投保
由于大型调水工程建设周期长,且往往有多个承包人,通常由项目法人统一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较为合适。这是因为由发包人投保,会将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等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保险范围内投保,不会因某个单项工程完工而缩小保障范围。而且,单个承包人多次投保工程险,保险公司会因保险金额较小而提高保险费率,从而造成保险费用的增加,而由发包人投保,则可发挥其规模效应,降低保险费率。
保单主要内容
保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险标的;二是保险金额;三是保险费。
首先是保险标的的确定。保险标的指保险合同载明的投保对象,即投保人准备将哪些项目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内。工程保险合同标的,是以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为主要标的,即承保工程施工期间一切意外的物质损失和对第三者应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通常为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上述一切险指的是免赔以上、免赔限额以内的以及除外条款约定的、不负责赔偿范围之外的一切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均在30亿以内,对于建安工程投资超过30亿元的大型调水工程项目,往往需要拆分成几个保单进行投保,几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来共同承保等形式。同时,考虑到由几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在理赔时,损失金额需要由几家保险公司来共同确认从而造成赔款不及时,手续繁琐等问题,往往采用由一家保险公司做首席承保人与另外几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的形式。必要时,还可考虑引入保险经纪公司,加强出险后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协助投保人办理保险赔付相关事宜。
其次是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金额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投保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对于大型调水工程来说,由于工程工期长,总造价难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因施工期间因物价上涨造成的较大金额的材料价差等动态因素,为了更全面地将工程实施阶段的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内,发包人通常采取工程竣工决算价作为保险金额进行投保的方式。由于决算造价要等到全部工程完工后才能确定,因此,一般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一个暂定的保险金额,最后按照决算造价相应调整。
最后是保险费的确定。保险费即保费,是投保人为其标的取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的费用。即保险公司为承担财产保险责任而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投保人如果不按保险合同约定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有权不履行赔偿义务。工程保险费用计算公式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由于工程保险期限较长,涉险因素较多,没有统一、固定的保险费率,一般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由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数值。对于大型调水工程而言,由于保险财产不止一项,通常其费率不是分项计算,而是统一计算,即按照统扯费率方式计取。统扯费率指根据所保各项财产的风险大小及可能损失程度进行综合考虑而确定的一个统一的较为合理的费率。
保险索赔费用
在保险索赔管理中,保险索赔请求权人应在得知损失发生后两年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在此期间不行使任何求偿权利,则该保险赔款请求权在两年后自动灭失。
由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索赔是对合同约定的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补偿,因此其索赔金额即为直接损失:抢险加固费用+灾后清理现场费用+工程修复费用+工程设备修复费用+报废设备重置费用+受损材料重置费用+灾害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返工费用,同时还要受到保险合同最大赔付限额条件的约束。
此外,第三者责任险的索赔金额是由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工地内及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索赔处理流程
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事件时,首先应当积极组织抢险施救、减少损失,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填写详细的出险通知单,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发出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收到出险通知书后,应书面答复是否前往现场勘查、取证,从而查明推定事故发生前的工程原状,判定保险责任范围。其次,在召开相关事故处理方案措施会议和评审资料时,最好要求保险公司派人参加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共同确定受损工程恢复方案。第三,在实施相关方案措施时,应及时完成相关签证,做好现场记录并留存影像照片资料,积极整理完善各项索赔资料,在事故处理完成后,经索赔材料汇总整理后提出正式索赔报告。最后,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出具赔付报告或拒赔依据,被保险人或由保险经纪公司代表被保险人书面答疑或抗辩,保险公司依据双方谈判结果出具理算建议书,经保险双方协商、审核确认后,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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